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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意见

时间:2013-10-12   编辑:   审核人: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平安校园》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长期坚持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和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促进社会稳定这一基本方针,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法律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以法治校、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争创优秀和服务广大师生、保障学校发展的宗旨,紧紧围绕实现学校大发展、新跨越和完成教学任务好、事故案件隐患少这一“创安”主题,紧紧围绕学校教学科研这一中心工作,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平安校园环境,根据中央、省、市三级党委、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校园”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创建“平安校园”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现制定山东交通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意见。
一、 建全组织,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建设“平安校园”领导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李军、院长鹿林任组长,党委付书记唐勇付院长孙云早任副组长,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平安校园”切实加强对建设平安校园工作的领导。各级要把建设平安校园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和综治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情况掌握、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等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开展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和出现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直至追究领导责任。要建立完善保障机制,为建设平安校园创造良好条件。
二、 建设“平安校园”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
建设“平安校园”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和全民工程。要立足于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师生的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着眼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行政对“平安校园”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全校各方面的力量,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逐步建立起维护学校稳定的长效机制和学校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构筑点线结合、专群结合、灵活多样的学校治安防控网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击、防范、控制一体化工作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妥善处置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重心下移制度和机制,对事关学校稳定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筑牢维护学校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安全创建的有效方式,深入扎实地开展争创“平安车间”“平安院系”“平安公司”“平安处室”等活动,延伸创安领域,拓宽创安范围,提升创安档次,促进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心情舒畅地投身入学校的教学工作。
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到2012年校园安全网络、各类安全设施和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在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的同时突出重点地加强技防工作,技防的措施到位,技防的资金和设备到位,确保技防的功能完备,向技防要警力,以技防增效率,打科技创平安校园之仗,走科技创平安校园之路;校园安全教育丰富多彩,参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人数占教职工总数的96%以上,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案件,重大恶性治安案件,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入室盗窃抢劫、盗窃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校园内抢劫抢夺等可防性案件发生,广大教职员工对学校的治安满意率达到95%以上,普法教育广泛开展,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学校治安环境良好,师生员工安居乐业,教学环境优化,生活工作教学科研协调发展,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高校最安全最稳定的高校之一。创建“平安校园”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程,要做的工作很多,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一定要突出重点:一是确保政治安全,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确保社会安全,要继续保持强大的严打声势,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治安防范,坚决杜绝各类恶性案件发生。三是确保信访安全,要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必须切实解决;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司法机关要依法处理涉法信访案件,把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四是确保生产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必须抓好创建“平安青岛”的关键。全市上下要在法律和政策的界限内运转,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形成依法治市的局面。要落实责任,综合治理,所有部门都要参与创建“平安校园”,人人都有责任建设“平安校园”;要加强检查督导,追究不作为和失职行为。要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提高维护平安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从体制上保证创建“平安校园”的有效运转。
(一)健全完善信息预警处置机制,努力掌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多数是由潜在的因素演化而成的,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大都有一个酝酿的过程。抓稳定工作不怕出事,就怕情况不知道、工作不落实、方法不对头,只要平时心中有数,把工作做在前头,很多矛盾纠纷完全可以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稳定信息预警处置机制的设立,就是学校在解决信息不灵、信息梗阻和处置滞后方面的成功探索。当前,学校、院系、产业单位要相继建立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信息预警机制,并重点在完善提高上狠下功夫:一是健全高效运作的组织机构。学校、院系、班级及产业部门三级都要整合二级学院领导、党团员、班干部、学生会等方面的力量,并抽调懂政策、知法律的得力骨干从事这项工作。二是建设一支触角广泛、素质较高的信息员队伍。要扩大挑选视角,在学校各方面广泛聘请信息员,并对他们强化教育培训,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信息收集的广泛性、传递的高效性、分析的准确性、处置的及时性。要建立信息预警处置工作情况倒查制度,对瞒报、漏报和误报重大维护稳定工作信息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二)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积极支持和参入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严打”整治活动,是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也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经常性打击与集中行动、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要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向校园的渗透,爆炸、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师生安全感的犯罪以及流窜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校园内的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要毫不放松地开展治安整治活动,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对治安后进院系及产业部门和混乱部位实行动态管理,滚动治理,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继续搞好学校内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同时,毫不放松地抓好防范工作。一是抓好校园巡控网络建设,在校园布下天罗地网,解决“打得准”的问题;二是抓好校园管控网络建设,搞好群防群治,解决“防得牢”的问题;三是抓好单位守控网络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解决“管得严”的问题;四是抓好院系防控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解决“控得住”的问题。通过健全完善“四大网络”体系,使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不留盲点。
(三)健全完善校园矛盾化解机制,有效解决影响稳定的各类问题。在现阶段影响稳定的突出因素是各类矛盾。这些矛盾是社会改革和学校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可预见、可调解、可疏导,只要正视问题、主动预防、及时化解,一般不会酿成大的事端。一是抓好化解学校及社会矛盾的载体建设。学校成立司法调解中心,并向各院系、各产业部门延伸成立分中心,真正做到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在各个层面都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及时发现和调处矛盾纠纷。坚持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矛盾隐患,落实防范和化解的措施,力求做到“四个不出”:班级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院系;学生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班级;院系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学校;系统内出现的问题,解决不出系统。三是认真解决教职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按照程序、依照政策和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控制集体上访和越级访。校、系两级党政领导要带头落实公开集中接访和预约接访制度,对重点案件要采取领导包案、派驻工作组等形式,尽快解决。
(四)是有效防范和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预案,确保有了苗头早消除,出现矛盾不激化。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出面做群众工作。对策划、组织、指挥闹事的敌对分子和借机打砸抢的犯罪分子,不管是什么人,都要依法严厉打击,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对已经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有关方面要做好善后工作,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 五)健全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强化抓基层基础工作的力量。学校治安防范的各项措施能否落实,重点在基层,关键在人,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坚持校系一体、整体推进,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各院系的管理控制能力。分层次抓好院系及产业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继续下大力抓好各二级学院及产业部门政法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继续加强与地方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司法调解中心等组织的联系,拓宽信息来源,掌握工作的主动性,并切实解决工作体制重心下移的问题。抓好学校机关、各院系、各产业单位内保组织建设,把学校自律委员会、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发挥好。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专群结合的新路子、新办法,注意用市场机制的手段组织发动师生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大力推进群防群治工作的创新,通过吸纳部分特困生参与、推行院系治安承包等有效途径,把综治一线的工作力量壮大起来。
( 六)健全完善责任监督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抓综治、保稳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根据山东省委提出的在全省逐步建立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院系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保证责任落实的制度和机制,实行责任报告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各负其责,恪尽职守。二是严格监督考核。逐步健全完善考核的手段和工作机制,把年度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结合起来,更加科学准确地对各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作出评价。要把党政领导干部抓学校稳定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作为干部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对成绩突出的党政领导,要给予表彰和嘉奖;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及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学校综治委要积极协助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抓好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建设“平安校园”事关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保障和促进学校实现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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