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山东交通学院安全管理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负责学校政保、治安交通、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维护校园政治秩序的稳定及安全保卫工作,担负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范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安保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全力保障学校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加强构建及完善各项安全系统设施建设,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安全管理处下设综合管理科、治安科、消防科三个科级机构,各科根据不同的职责范围,行使具体的业务职能,向师生员工提供服务。
二、职责
安全管理处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和公安机关指导下工作,主要职能有:
一、负责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督查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提升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
三、协同各单位(部门)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负责开展政保调研,相关安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四、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政治保卫工作,收集、研判、上报各种动态信息;负责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一般政治、刑事案件,侦破重大案件;维护校门和校园交通秩序。
六、负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上级及校内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学校防汛、防震、抗灾相关工作。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规定,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的监督与管理,教育与培训;参与制订学校消防安全预案,协同开展相关培训演练;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协助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相关业务。
八、负责师生员工的户籍管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对师生员工集体户口进行日常管理服务,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户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校园“110”建设,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救助服务,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安防)技防建设及管理。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