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12号)精神,结合我校校园维稳、治安、消防、交通面临的情况,现就做好学校今冬明春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安全教育 年末岁初是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和治安案件的高发期和多发期,特别是随着气温的不断下降,高校作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隐患突现,严重影响着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着学校安全稳定发展的大局。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吸取校内校外事故教训,动员全校师生,全面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突出学生公寓、实验室、学生餐厅、超市等重点区域,突出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敏感时节,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加大安全隐患整改的力度,加大落实安全责任的力度,加大依法追究的力度,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学校的事业发展和2018年的“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以上级关于做好冬季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12号)文件精神,全面系统地组织冬季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安全隐患的排查要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排查的重点是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对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用电线路、体育馆、报告厅、实验室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要重点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整改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所有环节,难以整改的应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并报告学校保卫处。 三、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一)突出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密切关注全省、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今冬明春要重点加强涉及师生安全利益的供电、供气、供水、供暖、住宿、就餐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两会、元旦、除夕、元宵节),要组织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和秩序。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五项治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消防安全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五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危险火源、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工作,自觉做到会报火警与火患、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开展防火巡查、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对师生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要把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纳入主题教育内容,各产业单位、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电工、电(气)焊、消防巡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体育馆、图书馆、学生公寓、饮食服务中心等重点部门要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技能,提升师生火场逃生能力 。 (三)落实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近年来驻济高校相继发生了多起因骑摩托车导致的校园交通事故,致多名学生死亡和重伤,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车速太快导致的安全隐患增多,事故的发生和安全隐患的增多严重地影响了师生的生命安全,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增强师生的交通法规意识,校园内严禁骑乘摩托车,严禁摩托车出入校园。校园内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出入校门的车速每小时不超过5公里,校园内行驶的车速不超过15公里,维护好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四、 相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责任落实。 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要体现,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学校和师生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大局的基本要求。学校各单位(部门)要从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特色校园的高度,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和师生财产、生命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安全发展的观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安全防范的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提高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对学校和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冬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采取切实措施,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形成“人人参与安全防火,人人重视防火安全”的良好局面,切实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未雨绸缪,常抓不懈,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 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年末岁初,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为确保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各类大型活动的管理审批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工作预案,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保卫处严格门卫管理,严禁危险人员、危险车辆、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要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防止学生因心理疾病出现伤亡事故;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校内巡逻,防止各类针对师生的侵害事故、事件的发生;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学生食堂的安全管理,不采购、出售“三无”变质、变霉、不洁等食品,严把食品进货渠道,保证食品安全,防止病从口入;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防流行病、传染病在校内发生;要特别加强楼宇的安全管理,严禁私拉电线和违章用电、违规用火,加强对容易引发火灾部位的监控和管理,切实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员工能迅速疏散,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升危险辩识能力,防范各类案件发生。 (三)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部门)要全面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建立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共同做好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学校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因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