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7年暑期防汛及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现就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暑期各类活动的安全教育,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电信诈骗、防交通安全事故、防溺水死亡事故等各项安全措施,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深入排查各种安全隐患,树立“视隐患为事故”的意识,强化红线意识,积极整改,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单位(部门)要完善各种应急预案,细化安保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做好防汛减灾及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各单位(部门)及防汛应急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预案、人员及物资的准备工作,确保学校防汛重点部位不出现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的人员、财产安全。 四、加强暑期值班。各单位(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学校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各级责任人必须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发生各类事故、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向保卫处及分管校领导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五、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的安全管理,加强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假期开放的食堂要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严格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要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关好门窗,贴上封条。重要的教学设备和其他贵重物品要实行专人管理。对使用、存放危化品的场所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领取、存放、使用和废弃物处理,明确各环节的办理程序,全过程落实安全责任。暑假期间正常开放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人;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安全责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确保安全。 七、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二级学院(部)要严格遵守学生留校的申请、审批程序,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宿舍管理人员要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对无人居住的学生宿舍及时切断电源,切实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暑假期间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单独居住,女生夜间不要单独外出;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到江河、水库等水域游泳,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八、做好暑期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应在出发前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应急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学校不提倡单位组织集体出游活动,如需组织学生活动,要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人,并做好应急预案。今年出现极端天气的可能性较往年增加,探亲、访友、旅游或出差的师生员工,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点,要注意关注目的地的灾害预警和提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法规,时刻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九、各用工单位要按照“谁的项目,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出现违法用工事故。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加强监督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严防火灾、工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各单位(部门)进一步提高消防意识,严格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责任,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一、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治安巡逻、值班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学校门口管理,从严管理进出人员,及时有效控制、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好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特此通知 2017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