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安全常抓不懈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稳定为重”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落实学校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学生安全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稳定。结合季节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对全体学生普及学校规章制度和法制安全知识,尤其是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人身意外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二、强化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1、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力度。各学院近期需全面摸排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一旦发现特殊情况,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与学生家长联系。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群体,及时了解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及时掌握学生感情状况,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化解压力,克服心理障碍。 2、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严禁学生在公寓内聚众赌博、抽烟、喝酒,严禁使用热得快、酒精灯、充电小台灯等各类违章电器。为防止传染病、流行病的发生,督促学生保持宿舍卫生,注意宿舍通风。提醒学生离开寝室时要锁好门窗、抽屉,妥善保管笔记本电脑、手机、存折(卡)等贵重物品。 3、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临近期末,各学院务必加强一日常规检查,学生因事外出或毕业生参加单位面试或实习的,应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对未能按时返校、无故离校或失联的学生,要求辅导员与学生家长及时取得联系,并向学生工作部(处)反馈信息。严禁学生在校内驾驶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辆。严禁乘坐黑出租等非法营运车辆。 4、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管理。各学院要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学生校外租房的情况。劝说擅自住宿校外的同学立即回校住宿;对于不听劝告的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说明利害关系,共同督促其立即回校住宿。 5、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学院、班级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玩,严禁学生个人擅自组织同学外出旅游。学生集体自发组织的外出活动,须按“就地就近、确保安全”的原则,征得辅导员同意,向学院书面说明,明确带队教师,到所在学院登记备案后,方可举行。如需包车的,应到合法运营单位包车,并签订租赁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组织包车外出,凡违反规定者一律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6、加强实习学生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对在外实习学生的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在外实习的情况,各实习老师要按照要求及时联系实习学生。严格要求实习学生实习期满按时返校,对于需要延长实习的,要按学校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特别要提醒学生在实习和求职过程中树立防传销意识,使广大学生认识传销、远离传销、抵制传销。 三、加强信息报送,保持信息畅通。 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校园和谐稳定,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将安全教育与管理纳入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范畴,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制订和完善学生安全工作预案,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或漏报。 2016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