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简介 | 办事指南 | 规章制度 | 平安建设 | 保卫新闻 | 安全教育 | 资料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最新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6-12-18   编辑:   审核人: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强降雨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6〕8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6〕4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强降雨天气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灾抗灾减灾工作
  学校各单位(部门)、特别是后勤保障系统要高度重视学校防灾抗灾减灾工作,以对学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把防灾抗灾减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结合学校实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防灾抗灾减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细化措施。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学校防灾抗灾减灾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深入排查隐患漏洞
  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等要在前期对学校校舍、校园环境、校园周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强降雨持续增强导致可能多发的灾害,再次深入组织全面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学校建筑墙体脱落点、河道护坡护坎、楼宇地下室、学生生活社区、教学楼、实验室、校内水电设施、堆土、校园周边山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情况,要及时向保卫处报告,逐一制定监测防治方案,快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抓紧整改,尽快消除隐患。
  三、全面强化应急管理
  学校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等要依据各项防灾减灾预警方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要根据气象、水利等部门提供的灾情预测报信息,互相通报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到发送到人、预警到人。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准备、资金物资等各项准备。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调整和充实值班力量,确保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如实报告受灾情况,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四、妥善应对重大自然灾害
  暑假期间,在校学习、参加各类活动的学生较多,遇有暴雨等恶劣天气,要灵活调整教学计划及活动方案,必要时暂停学习和活动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学生,确保师生安全。若有师生受伤、校舍受损,要积极稳妥做好受伤师生救治、师生安置复课、灾后重建等工作,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2016年7月22日

 
版权所有©山东交通学院安全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