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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的通知

时间:2013-12-10   编辑:   审核人:  


各单位(部门):
近期,驻济高校接连发生多起因骑摩托车导致的校园交通事故,致使四名学生死亡、一名重伤、一名轻伤。最近我校校园内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和燃油燃汽助动车,以下统称摩托车,不含电动车)数量急剧增加,并已经引发严重交通事故。为进一步维护校园的教学秩序,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好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校园内禁止通行摩托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12月1日起,全面禁止校内外各种摩托车进入各校区校园和在校园内行驶。学校将安派专人在各校门口严格检查,禁止摩托车进入校园。
二、各单位(部门)于2013年11月30日前对本单位的摩托车进行清理登记,并对清理登记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对仍在校内道路上驾驶摩托车者,由保卫处进行劝阻,不予配合者交其所在单位进行教育,令其改正;屡劝不改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如确需骑摩托车来校者,学校近期将在主要校门附近设置摩托车停放点。
四、近期长清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配合学校对长清校区周边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查处。
五、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对师生员工,特别是本单位驾驶摩托车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内摩托车禁行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校园摩托车清理整顿情况调查表
  
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年11月25日


校园摩托车清理整顿情况调查表
单位:

车主姓名
性别
班 级
有无驾驶证
有无牌照
清理情况
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备 注

山东交通学院关于禁止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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