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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平安就业宣传材料

时间:2013-10-12   编辑:   审核人:  

学生求职安全注意事项
一、信息的安全
应该尽量通过正规途径(如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勤工助学中心)获取信息。尽量选择信誉佳的公司应征;对于那些并不熟悉或没听说过的小公司,应征前先打电话求证是否有此公司。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联系在那个公司工作的师长询问相关情况以确保信息安全。
二、求职面谈要注意安全
切记清楚告诉家人、亲友或同学师长求职面谈的时间和地点;初次面试尽量不饮用对方提供的点心或饮料;注意面试场地的外观与对外通道;注意观察面试者之言行举止,如其闪烁其词、言行暧昧,应立即离开;如需缴交证件,只能交影印本并注明用途而不应给原件;求职面谈时,最好有友人相伴,并备有适当的防范器物。
三、日常工作时的安全
上班时,衣著,态度,言行均应谨慎;不轻言允诺非公务以外的不当要求;刚到新公司应先熟悉环境,谨慎处理陌生同事的邀约;注意公司营运情形,是否仅为空壳公司或别有意图;如需缴交大笔金钱或保证金者,应慎防。
四、加强个人信息的保密
不要将个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提供给招聘单位,一般提供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即可,至于固定电话,可以提供院系负责就业工作老师的办公电话,最好不要提供宿舍或者家庭电话;接到陌生人的电话,不要轻信其提供就业机会等的花言巧语,应拨打114对该公司进行核实,或者与老师同学一起分析商量;对于各种渠道特别是互联网上的招聘信息,一定要慎重核实,不要轻易填写过于详实的个人信息;不要采取“天女散花”的求职方式,对自己不信任的、不规范的公司不要随便递简历。
小心求职广告陷阱
一、面试前
1、可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政府单位所提供就业信息;2、工作地点以人身安全为第一考虑;3、谨慎过滤求职广告;避免应征刊登浮夸不实、含糊其辞、注记不详广告的公司;4、应征前,先求证是否有此公司,并对应征地点及工作内容先做了解;5、单身前往求职时,可借故使用求职场所电话,告知亲友正在何处面试应征。
二、面试时
1、事先清楚告知家人或亲友面谈之时间地点;2、求职面谈时,如有需要,应请家人或朋友相伴同行;3、避免食用饮料、点心;4、注意面试场地的安全以及注意对方言行举止,要有应急的心理准备;5、证件只提供影印本,并做文字说明,做承诺时应审慎。
三、工作安全
1、注意职场的工作安全;2、上班时,衣着、态度、言行均应端庄合宜;3、拒绝不合理的邀约及要求;4、刚到新公司,先熟悉环境,并注意公司营运情形,以保障自己的安全与权益;5、避免缴交大笔金钱或保证金。
招工诈骗案件的主要诈骗伎俩
一、“招工广告”招聘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在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招工信息,或在路边张贴招工广告等方式,与受害人电话联系骗得信任,继而以付体检费、培训费、住房押金为名要求其汇款。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利用伪造证件在银行开户,现金到账后立即转走。
二、“双簧”招聘诈骗。一些劳务中介所为了获取应聘者的信任,与一些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即先由中介单位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务费,后由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假装招聘工人,收取体检费、服装费、押金等费用,再编织种种理由拒绝受害人上岗或中途辞退。
三、“捉迷藏”招聘诈骗。一些中介部门在醒目地点张贴待遇丰厚的招聘启示吸引应聘人员上门,在收取服务费后称宣传的职位已满,并承诺尽快联系合适的单位,让应聘者留下联系方式,后寻找各种借口敷衍。
四、“流窜”招聘诈骗。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假单位的旗号,在人员流动量大的热闹地段租赁临时办公地点,以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大张其鼓进行招聘,在骗得多人上当交纳一定的报名费后立即携款逃之夭夭。
五、“网络”招聘诈骗。由于网络信息量大、范围广,提供了很大的求职空间,成为越来越多人优先考虑的求职途径。一些网络骗子乘虚而入,编织美丽的招聘陷阱,诱骗求职者把钱存入指定的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
六、“找关系”招聘诈骗。即骗子谎称与某某单位领导或某某局局长是亲戚或朋友,可以为求职者打通关系找到合适的工作,以此为借口骗走求职者的财物。
大学毕业生找工作安全警示
一、毕业生参加各地举办的就业洽谈会、人才交流会,要遵守会场纪律,注意人身安全。凡会场安全条件差,秩序混乱,拥挤不堪宁可推迟入场或不参加,也不能进入混乱场合。洽谈要在会场设立的办公位置进行,如遇在会场外,以用人单位名义邀请毕业生去其它地方洽谈时要谨慎对待,弄清对方的真实身份,否则切勿前往。特别是女同学不可单独前往其所指定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场所,要结伴而行或由家长陪同,不能答应“非常”面试、“非常”检查等。洽谈结束若无把握,不可轻率签协议。
二、参加洽谈会的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好自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和各类证件,不可交给陌生人看管。也不可轻易将自荐书等书面材料交给他人。投出的自荐材料若该单位未签协议,应及时收回,以防别有用心的人拿材料做文章。
3、与用人单位鉴定合同时,毕业生一定要搞清楚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的概念,从而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就业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确定工作意向,但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单位可不为毕业生交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是针对劳动合同而言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内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如已在一个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且工作岗位没有变化的,签订劳动合同时就不用再实行试用期。见习期是指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实行的一年见习期制度,工作满一年后,需由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三、路途乘坐交通工具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在途中交友,不要把自己的详细情况告诉陌生人,也不能将行李物品交给陌生人看管。在自己一人,无同学或朋友看管自己行李物品的情况下,不要接受他人帮助搬运行李下车,也不要接受陌生人馈赠的食品、饮料等。谨防陌生人以介绍工作、介绍对象、交朋友等为名,诈骗钱物或伤害人身。在列车上过夜的同学,最好准备一把链条锁或钢锁,将行李锁在行李架上或其它固定位置。
四、大学第四个学年比较繁忙,应酬、接待、外出较多,这时要特别注意宿舍内个人钱财物品的安全,特别是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手关好门窗,锁好自己的箱、柜,防止丢失、被窃。应及早清理同学之间的经济手续,妥善处理在校期间的各种矛盾纠纷或感情纠葛,切不可采取过激方式或其它不正当手段,防止矛盾激化造成恶果。
五、同学相聚须有所节制,适可而止,切忌过量饮酒,酿成祸端。
六、对废弃的私人信件和其它物品要妥善处理,绝不可在宿舍、卫生间、楼道焚烧、丢弃,夜间不可通宵夜读或闲聊、酗酒,以免引发火灾或不安全事故,更不能向楼下乱扔杂物、酒瓶,防止意外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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