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保卫处
警情通报2013【001】号
提高警惕 远离陷阱 拒绝诈骗
随着互联网、电信业的不断发展,以网络、手机为媒介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迅速蔓延,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一些不法分子频频利用大学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特点,利用种种手段,想方设法骗取学生钱财。近期针对学生的网络诈骗频发,尤其是通过网上购物导致的诈骗事件呈上升趋势。为更好的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学校保卫处、大学路派出所驻山东交通学院警务室全面分析了当前诈骗案件的规律和特点,总结了当前电信诈骗的基本方式和手段,供师生借鉴,引以为戒,希望我校师生能够提高警惕,远离陷阱,拒绝诈骗!
电信诈骗犯罪主要作案形式
1、中奖类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相关设备群发虚假中奖信息,当短信接收者拨打指定电话询问时,即要求需预先支付个人所得税、公证费、手续费等费用后才能领奖,一步步将受害人引入圈套。
2、银行卡类诈骗:犯罪分子首先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群发短信,谎称“银行卡刷卡消费”、“信用卡透支”或称其银行卡信息泄密,请持卡人回复“客服电话”核实。当持卡人一旦与之联系,对方会设计一连环电话,在取得事主的信任后,让事主将银行卡内的钱汇入某一账号,骗走钱财。
3、冒充熟人虚构事实类诈骗:冒充亲朋好友,以车祸、生病、违法需交纳罚款等为由实施诈骗。
4、网上购物类诈骗:骗子在网上设置“钓鱼网站”, 以“购物、购车票、购飞机票”等名义,用虚假网站及网页设置的银行链接图标,盗取受害人的网银账号,骗取钱财。
5、涉案、欠费类诈骗:骗子冒充电信局工作人员以电话欠费等名义实施的一系列诈骗行为,或冒充公、检、法、司等国家工作人员,以事主账户涉嫌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事主急于澄清自己的心理,让事主将自己银行存款转入不法分子指定的安全账户的诈骗行为。
6、QQ号类诈骗:
骗子盗用受害人好友或者亲人的QQ号,并主动要求和受害人视频,视频时,诈骗分子使用受害人好友或者亲人的截图,骗取受害人信任,然后再以各种理由让受害人往指定的账户内汇钱,达到骗取他人钱财的目的。
7、助学、退费类诈骗:骗子自称教育、财政或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打着 “发放扶贫助学金”、 “返还义务教育费”、“学校补助款”等幌子骗取被害人钱财。骗子利用被害人急于得到补助款、退款的心理,诱骗被害人到银行ATM机上按其指令操作,以此诈骗被害人银行卡内的资金。
8、招工类诈骗: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急于赚钱补贴生活或急于就业的心理,以招收校园代理或招工,给在校生提供勤工俭学或就业机会为由,采取先付款后发货或者收取就业押金、办理健康证、培训费等方式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
1、公、检、法或教育、劳动等政府机关绝对不会以电话、短信方式告知当事人涉嫌某种犯罪或进行“助学”、“退费”等活动的,同学们在收到此类电话、短信时,要及时拨打“110”或到学校保卫处、驻地派出所报警。
2、如果您接到陌生人电话,一定要先确认对方身份,不要主动猜测对方是谁,在没有确实弄清对方是谁的情况下,更不要盲目答应对方的要求,应直接挂断电话。
3、对于来历不明的中奖信息,不管内容有多么逼真诱人,千万不能相信,更不要按照所谓咨询电话或网页进行查证。
4、任何陌生人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为您提供安全账户为您的存款进行保护的,请一概不要相信,要及时向银行部门咨询或向保卫处部门、公安机关报案。
5、近来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特殊计算机软件能模拟各类电话号码,在受害人电话上能显示受害人家人手机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电话号码,使接电话人误以为真。对此,当您遇到陌生人打来电话时,一定要冷静、沉稳、思考,特别是涉及钱款转账时,要立即停止,如有疑问,请拨打“110”咨询求助。
6、不要轻易以汇款或转账的方式购买网上的商品,特别是明显比市场价格便宜的商品。选择网上购物时,一要选择正规的知名网站,二要想方设法考查商家诚信,三要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方式。
遇到上述问题,一定要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汇款、不转账”。当你受到侵害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济南市公安局专门开通了“防电信诈骗咨询热线” 0531-66666110,可进行咨询求助。
请您牢记上述提示!请您转告你身边的人!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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