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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校园110报警求助联动服务的规定

时间:2013-10-11   编辑:   审核人:  

一、 指挥中心
校园110指挥中心由学校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人事处、学生处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由保卫处处牵头,负责协调处理各联动单位的警务及服务工作;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分析和综合处理各类信息,定期研究分析联动情况,以控制学校治安形势,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负责承办校领导授权的指挥调度任务;负责校园110的信访工作;负责协调处置校内紧急和突发事件;负责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的领导、指挥、调度工作。
二、 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的权限
校园110报警服务台由保卫处的校卫队负责。参与联动单位有保卫处分管治安、消防、政保岗位的负责人,后勤管理处的环境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维建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校医院,人事处、学生处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单位组成。为适应紧急出警、处警需要,提高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和合成作战能力,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有以下权限:
1、直接指挥权:对受理的师生报警、求助事件,有权直接向各联动单位下达处置指令。
2、先期处置权:按照工作管辖,有权下达先期出警处置指令,同时报告主管处长。
3、越级指挥权:遇有紧急警情或根据实际需要,有权打破指挥层次,向各科及校卫队员下达指令,紧急出警处置,同时将警情和先期处置情况随时报告处长。
4、装备器材调用权:根据处置警情需要,有权调动车辆、通讯设备、警械及摄影、防护等装备器材。
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根据以上权限下达的指令,各受令单位必须立即执行。
三、处警原则
按照快速反应的要求,对受理的报警求助电话,要按照“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原则进行处置,但在具体处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就近处警原则:根据报警人提供的地点,就近调集警力或校卫队员处警,同时值班干警二人迅速乘摩托车出警。
2、业务主管原则:根据案情和求助事件的性质、大小,通知有关联动业务部门的力量赶赴现场。
3、合成作战原则:无论是报警案件还是困难求助,干警都要出警,配合友邻联动单位共同处置。
4、管辖区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校园以外的报警求助,及时报请市公安局“110”或派出所处警。
四、处警程序
按照“减少中间环节”的要求,建立点、线、面为一体的快速反应处警程序。
1、先期处理:公安处校园110值班干警和校卫队员作为第一出警力量,负责先期处置任务。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接到报警求助电话后,立即通知上述力量出动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根据警情,主要做好保护现场,围扑犯罪嫌疑人、寻查重要见证人、抢救受害(伤)者、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将现场情况随时报告指挥中心或处长;现场处置结束后,对需要办理的案件、事件,移交各业务单位。
2、合成处置:接到重特大案件、严重暴力案件、重特大火灾、交通事故等报警后,除立即派警力赶赴先期处置或现场控制外,应立即报告处长并同时报告市公安二处、派出所或消防、交警,并协助市公安机关合成作战,统一指挥。
3、案件处置:保卫处每天配备一定警力昼夜值班备勤,在发生政治、刑事、治安案件时,按照指令,及时赶赴现场,按照案件、事件的性质、大小及管辖范围,开展现场勘查、取证和走访调查,或配合市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4、求助服务:校园 110报警求助服务台对师生的各类报警、求助,属咨询性质的要热情解答;对需要提供帮助的危难求助,派值班干警和就近校卫队员立即前去解决;对公共设施、煤气、供电、自来水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报警,应立即派值班干警先期赶往现场控制情况、疏散人员、维护秩序,并同时立即通知有关联动单位派人前往现场处理。
五、处置办法
为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不同类型的报警求助,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要采取以下处置方法:
1、对师生的一般报警求助,由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按排值班值勤干警赶赴现场,尽最大努力进行调解处理、帮助解决。
2、对构不成治安案件的一般民事纠纷,由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调动值班执勤干警现场调解。若属长期形成的纠纷、且现场一时难以调解的,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应立即转告其所在单位党政组织,协助调解。
3、对校园内或公共场所发生的治安案件,由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调派干警或校卫队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先期处理,当场制止后移交治安科或通知派出所查处。
4、对一般火灾、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可派值班干警赶赴现场维护秩序、疏导交通,同时迅速通知治安科、消防科或派出所出警处置。
5、对发案时间不详、情况不明的非现刑案件,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派值班干警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先期处置,同时,将现场情况通知治安科或派出所出警。
6、对接报的现行刑事案件,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要立即派警力赶赴现场抓扑现行、保护现场,并同时报告处长和市公安局二处或派出所前往现场开展工作。
7、对影响大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在派警力赶赴现场先期处置的同时,须立即报告处长和公安机关赶赴现场处置。
8、对重大突发事件、严重暴力犯罪、紧急治安案件、重特大火灾等危及公共安全之类的报警,按照工作要求,要立即报告处长、主管校长,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协助进行处置。
9、对因刑事、治安案件和火灾、交通事故及其他险情致伤的人员,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要迅速通过先期处置和警力问明伤情和伤者身份,在不破坏现场和标明现场受伤者的前提下,立即送校医院或就近医院抢救或请求120急救中心派救护车现场急救。
10、对师生家中或宿舍中危险疾病患者,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接救助电话后,要立即派干警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校医院抢救或请求120急救中心现场急救,或送就近医院。
11、对师生提出开门开锁,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要立即派干警赶赴现场,首先核实住户身份,查明房屋情况,对有条件入室取钥匙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设法入室取出钥匙;对无条件入室需要破门窗的,必须征得住户同意;但对无房门钥匙且不能证实求助者是房主的情况下,不得入室开门开锁。
12、对水、电、气方面需要抢修的师生求助电话,除派警力赶赴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排除险情、救护伤员、疏散群众、维护秩序。同时,由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通知主管水、电、气的联动单位到现场进行排险抢修。
13、对师生要求查找走失儿童、残疾人、孤寡老人的求助,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要问查找对象的衣貌特征,一方面派干警尽力帮助查找,一方面通知派出所协助查找。找到后立即通知亲属领回,必要时护送回家。
14、对师生的其他求助电话,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要认真受理,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确属无能力解决的,要耐心向师生做出解释,尽力将每起报警、求助处置得圆满、妥当,努力使师生员工满意。
六、接、处警要求
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在接警、处警、处置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1、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必须做到接警及时、记录完整、录音清晰、传令准确。
2、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必须在1分钟内完成接警和下达出警指令。
3、校园110报警求助服务台必须保证各种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必须始终保持性能完好。
4、校园110值勤干警接到报警求助服务台出警指令后,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值勤人员出警时必须着警服或佩带有关标志。其他联动单位接指令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5、参加校园110值勤的干警赶赴刑事、治安案件现场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择最佳路线,快速到达,同时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枪支、警械使用的各项规定。
6、全体值勤干警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格遵守纪律,对待师生员工必须做到态度和蔼,严禁耍特权、耍态度,严禁打人骂人。
7、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在受理、处置各类警情、特别是重大警情过程中,要按照规定将情况、信息及时报告指挥中心,或及时报告处领导及公安机关。
以上规定,望全体值勤干警、校卫队员及个联动单位自觉遵守、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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