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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处服务承诺

时间:2016-12-18   编辑:   审核人:  

 

 
    为提高安全管理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良好环境,在部门内形成热情、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安全管理处服务承诺如下:
  
一、服务规范:
 1、认真履行职责,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全心全意地为师生服务。
  
 2、讲究职业道德,廉洁自津,不徇私情,公开公正地处理接办的事宜。  
  3、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要求,提高工作透明度。  
 4、对来电、来信及来处室办事的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本部门、本岗位职能范围内的事务,应负责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并主动介绍、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以“不归我管”一推了之。  
 5、对来安全管理处办事人员热情接待,服务周到,规范管理,使用文明用语,不用忌语,树立良好的处室形象。  
 6、对各单位的申办事项,做到一事一答,不拖延和模糊答复,各部门不需要经主管或分管批准的应申办事项立即答复,需要研究的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7、保持办公室内整洁美观,工作人员着装得体大方,举止文明端正,不做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违诺处理办法:凡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投诉电话:  
  安全管理处 :0531- 8068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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