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居民身份证补领 | 办理机构: | 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 申报范围: | 遗失补领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办理程序: | 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对户口后,在派出所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所需资料: | 《居民户口簿》、丢失身份证情况说明 | 承诺期限: |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收费标准: | 补领工本费每证40元, | 联系方式: | 市局户政处:85080919 天桥分局户政科: 85085768 堤口路派出所:85983875 长清分局户政科:85086590 大学路派出所:8508669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