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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