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简介 | 办事指南 | 规章制度 | 平安建设 | 保卫新闻 | 安全教育 | 资料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治安科职责

时间:2020-10-09   编辑:张宝运   审核人:  

一、负责组织校园治安巡逻、安全防范等工作。

二、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审批报备,以及全校性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三、负责校园110接警工及相关材料归档工作负责校园治安秩序及摊位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交通设施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校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负责建设、完善学校技防体系,对门禁系统校园监控中心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危险品的进出管理工作。

七、负责各类案件的上报、登记,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治安案件,负责查清校园内的一般性事件。

八、指导、管理、监督保安(物业)公司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开展治安防范队伍培训。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版权所有©山东交通学院安全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