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工作处(部):
为做好2020级新生户籍迁移的办理工作,保证及时准确落户,经与公安部门沟通联系,确定2020年新生(长清校区及无影山校区)落户工作集中办理。本着自愿的原则,需要办理户籍迁移的新生,根据如下通知执行:
一、外省籍户籍迁移需要上交的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移交明细(见附件一)。
二、山东省籍户籍迁移需要上交的材料
1.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2.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3.户口簿扉页(复印件)、索引页(复印件);
4. 身份证(复印件);
5. 移交明细(见附件一)。
威海校区新生按威海当地公安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9月25日之前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将户口迁移材料放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应注明学院及迁移数量,一并交长清校区安全管理处办公室(4号公寓负一层003),附件一电子版发送安全管理处艾伟老师邮箱。
另外,按照公安部门要求,2020级全体新生需要填写“十个一”统计表(附件二),请负责老师汇总完毕后,9月25日之前电子版(无需纸质材料)同步发送安全管理处艾伟老师邮箱。
安全管理处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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